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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发布时间:2017-03-22来源: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4.坚持客观评价。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外语成绩量化,按权重计入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心理素质考核和体检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组织管理工作

1.复试基本分数线执行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文件规定。

2.学院按照学校要求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2),组长由主管领导担任,负责制订2017年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学院各专业复试工作,并负责对复试过程和结果向考生进行解释。

3.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方案。复试小组成员由招生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研究生导师及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学院领导和教师组成,每个专业课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

4.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专业考试和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复试具体要求

1.马克思主义学院对拟录取的每位硕士研究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合格方可录取,没进行复试或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马克思主义学院确定2017年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采取等额复试的办法(若本专业初试成绩排名最后的考生出现并列情况则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做法是:对初试成绩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按初试总成绩分专业由高至低进行排名,按照专业排名顺序,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4),并将在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提前公示。

3.复试包含专业考试、外语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心理素质、体检五个方面的考核。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考核专业课和思想政治素质两个方面。外语能力、心理健康状况、体检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予以配合和协调。思想政治素质、心理素质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结束后,将初试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作为考生总成绩并分专业进行排名,由高至低进行录取。录取名单将在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四、复试工作具体安排

(一)复试时间及通知方式

1.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定于3月28日和3月29日两天进行。(具体复试流程见附件3)

2.马克思主义学院复试通知采用电话通知和网上公告两种方式进行。

(二)复试基本内容和形式

1.外语考试

外语考试由辽宁大学公共基础学院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予以协调配合。外语考核方式为口语和听力测试,时间:3月28日14:00—16:30,地点:崇山校区慧星楼9楼。具体考核办法和成绩核算参见《辽宁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外语考试成绩达不到外语科目总成绩60%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2.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分为专业课笔试、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两部分,由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主要考核考生对所报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对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所报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1)专业课笔试由学院统一组织,(笔试时间见附件3)按照《2017辽宁大学研究生招生章程》中专业课复试笔试科目组织专家出题、考试和阅卷。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专业课笔试成绩不计入专业课复试成绩,但笔试成绩必须达到笔试卷面满分的60%以上。未达到者为复试不合格。

(2)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

专业课面试由各招生专业负责人事先命制试题若干套,并指派专人对每位考生面试情况予以记录。考生现场抽取题签并回答问题,复试小组成员对其进行独立打分,给出评语和分数并认真填写《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记录》。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满分的60%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3.思想政治素质考察

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组织由学院党总支书记负责、具有长期学生工作经验教师组成的考核小组,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状况进行考察,并做出评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由辽宁大学心理咨询中心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配合。心理素质测试的方式是题卡测试。心理测试的时间:3月28日10:30—11:30,地点:马克思主义学院310会议室。请考生务必自备2B铅笔、橡皮、准考证。心理素质测试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体检

鉴于体检报告的严肃性和真实性,避免舞弊现象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委托辽宁大学崇山校区医院负责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的体检工作。时间:3月28日12:30-13:30 。地点:辽宁大学崇山校区医院。体检具体要求参见《辽宁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关于体检的相关事宜,可咨询校医院,电话:024-62202421。

(三)复试成绩的构成及计算方式

复试成绩由复试外语考试成绩、复试专业考试成绩构成。其中,外语考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专业考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70%。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初试总分÷5×0.7+复试成绩(满分100分)×0.3=总成绩。

五、资格审查

复试的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马克思主义学院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28日8:00~10:00,资格审查地点在研究生院一楼大厅。具体要求参见《辽宁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六、调剂工作

根据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际,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对招生名额不满的专业实施院内调剂的办法。具体做法是:在各专业按初试成绩排名和招生计划确定复试人数和名单之后,将余下合格考生按初试成绩进行由高至低不分报考专业进行总排名,再按排名顺序由高至低等额确定调剂人数及名单,调剂考生参加调入专业的专业考试。

七、拟录取结果的公示

拟录取考生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和研究生院双方分别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根据规定,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2017级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应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请相关考生于2017年4月14日前,将单位和本人签署完毕的定向协议提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录取。非定向录取考生入学前需将本人人事档案转至我校。

定向培养协议请到研究生院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研究生复试工作监督举报电话:

辽宁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24-62202349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24-62202389

九、其他

本方案由马克思主义院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请考生本人向马克思主义学院进行咨询。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24-62202389。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七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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