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推进教育科研创新,增强服务和支撑辽宁教育现代化发展的能力,充分发挥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方案》和《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决定开展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年度设立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
类。
1.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应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立足辽宁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教育现代化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具有辽宁水准的研究成果。
2.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应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主题,结合各级各类教育和院校的改革发展实际,聚焦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难点与关键性问题,深入开展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研究。
课题研究领域请参照《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课题指南》(详见附件4)。课题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结合实践自拟题目。
二、申报人员
1.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与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均不得兼报。
2.申报者应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熟悉所研究问题的实践和政策进展,须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需2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
3.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4.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
三、申报额度
本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项30项。各二级单位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要确保40岁以下的青年申报者占申报总数的比例不得少于40%。
四、申报要求
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切实履行初审责任:加强对课题研究内容的意识形态审查;不得推荐非教育研究类选题;已经获得省级及以上正式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主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各专项课题)、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尚未结题者不能再次申报;确保青年科研人员的申报比例。
五、报送材料
请于2024年4月26日11点前,请申报的老师将以下材料交到马克思主义学院:
1.A4纸打印左侧装订的《实名-申请评审书》一式5份及电子版(请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
2.A4纸打印左侧装订的《匿名-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及电子版(请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匿名”命名);
3.《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4.以上材料的电子版请发送至社科院项目科邮箱:mykeyan2021@126.com中,邮件注明“‘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立项课题申报-单位”。
注:因需要校内评审推荐,请各单位以此通知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马英竹 孟佳怡
电话:62602282
附件:
1.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17年6月修订)
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
4.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课题指南
5.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24版)
6.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24版)
7.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4年4月18日